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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建筑业协会关于缴纳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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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添加时间:2016/5/20 |
潍建协字〔2016〕11号
潍坊市建筑业协会
关于缴纳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协会办事处、各会员单位:
为确保市建筑业协会正常开展活动,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根据我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会费缴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取
1、根据《潍坊市建筑业协会章程》规定,会员单位按标准按时缴纳会费,会员不履行义务或无故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2、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按照规定的标准向我会缴纳2016年度会费。个别尚未缴纳2015年度会费的会员单位,请与2016年度会费一并补交。
3、各会员单位由注册所在地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协会办事处协助收取,其他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可直接向我会秘书处缴纳。请有关单位于2016年7月31日前将会费交我会财务处(通过银行汇款或缴纳现金,会费汇出时,请务必注明交款单位名称,并联系我会财务处)。
开户单位:潍坊市建筑业协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潍坊奎文支行
银行账号:37001678908050001720
二、会员单位权利及义务
市建筑业协会面向各会员单位开展工作和服务。会员不履行义务或无故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不能参加我会组织的“鸢都杯”工程以及鲁班奖、国优工程、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泰山杯”工程等其他荣誉奖项的评选、推荐活动。
联系人: 黄 颖 孙秀杰
电 话:8892387 15653609521
潍坊市建筑业协会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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