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 根〔2015〕第0724号
:
潍坊市平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现无拖欠工程款行为,特此证明。该证明仅限于办理泰安市师范附属学校多功能教学活动中心改造工程第一标段投标使用。(有效期一个月)
潍坊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款办公室
2015年 12月31日
经办人:高叶坤 核验人: 签批人:
………………………………………………〔2015〕第 0724……………………………………………………
证 明 信
〔2015〕 第 07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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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平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现无拖欠工程款行为,特此证明。该证明仅限于办理泰安市师范附属学校多功能教学活动中心改造工程第一标段投标使用。(有效期一个月)
潍坊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款办公室
2015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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