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 根〔2015〕第0712号
:
山东龙翔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特此证明。该证明仅限于泰安市“两规”办案基地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招投标使用。(有效期一个月)
潍坊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款办公室
2015年12月24日
经办人: 核验人: 签批人:
………………………………………………〔2015〕第 0712号………………………………………………
证 明 信
〔2015〕 第 0712号
:
山东龙翔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特此证明。该证明仅限于泰安市“两规”办案基地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招投标使用。(有效期一个月)
潍坊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款办公室
201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