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 根〔2015〕第0597号
:
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特此证明。该证明仅限于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y一期工程投标使用。(有效期一个月)
潍坊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款办公室
2015年 8月21日
经办人:高叶坤 核验人: 签批人:
………………………………………………〔2015〕第 0597…………………………………………………………
证 明 信
〔2015〕 第 05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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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特此证明。该证明仅限于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y一期工程投标使用。(有效期一个月)
潍坊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款办公室
2015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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