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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全面建立现代化城乡规划体系
来源: 添加时间:2015/7/31
     【导语】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在济南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关于改进和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有关情况进行说明,提出全面建立科学编制、依法实施、严格监管的现代化城乡规划体系。

  【正文】在规划编制时,《意见》明确要求,县城人均新增建设用地标准不超过110平方米;杜绝不切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足额配置停车位;道路路口间距超过1000米的,应加设过街设施,人流量大的商业区,间距应为250米到300米等。

  【正文】在规划实施方面,要一张蓝图干到底,确实需要修改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禁突破规划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区,同时加强历史文化保护。

  【同期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副厅长 耿庆海

  今年年底前成立保护委员会,对历史优秀建筑和传统村落进行登记造册、归档管理、挂牌保护。

  【正文】《意见》中也首次提出,山东将成立地下空间(管道)运营公司,全面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正文】在规划监管方面,2015年底前所有市县将派驻城乡规划监督员,提出城乡规划决策终身负责制。

  【正文】到2020年,全面建成新一轮市、县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修编,市、县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100%;城乡规划实施符合率达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