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 根〔2015〕第0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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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潍坊第一分公司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特此证明。该证明仅限于友谊村标准车间项目3#车间施工工程项目招投标使用。(有效期一个月)
潍坊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款办公室
2015年7月21日
经办人: 核验人: 签批人:
………………………………………………〔2015〕第 0521号……………………………………………………
证 明 信
〔2015〕 第 0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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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潍坊第一分公司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特此证明。该证明仅限于友谊村标准车间项目3#车间施工工程项目招投标使用。(有效期一个月)
潍坊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款办公室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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