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 根〔2015〕第05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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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绿达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特此证明。该证明仅限于滨州市浦湖生态湿地黄河岛及上岛道路绿化工程招投标使用。(有效期一个月)
潍坊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款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
经办人: 核验人: 签批人:
……………………………………〔2015〕第 0505号 ……………………………………
证 明 信
〔2015〕 第 05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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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绿达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特此证明。该证明仅限于滨州市浦湖生态湿地黄河岛及上岛道路绿化工程招投标使用。(有效期一个月)
潍坊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款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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