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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震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组织山东省新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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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添加时间:2015/5/4 |
根据省防震减灾领导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新农村建设抗震设防检查的要求,省地震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制定方案、印发文件,部署开展了全省新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首先,各市对2013年以来开工建设的新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情况进行了自查。4月中旬,省地震局晁洪太局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宋守军副厅长分别带领2个检查组,对济宁、菏泽、临沂、潍坊进行了抽查,听取了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新农村建设工程情况。
各市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工作方案,对本市范围内新农村建设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图纸审查、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菏泽、临沂、泰安等市在各县(市、区)自查基础上,市地震局、住房城乡建委(局)还联合组成检查组进行了抽查,保证了检查数据的真实可靠。
根据10个市统计,2013年以来我省开工建设新农村建设工程921项,建筑面积7260万平方米,共41万户。在921项新农村建设工程中,规划选址手续、开工许可手续齐全的525项,占57%,其中莱芜市新农村建设工程全部手续齐全,日照市手续齐全的达到97%;经过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的有647项,占70%,其中莱芜、日照市新农村建设工程全部经过审查,潍坊市施工图审查率达到94%;施工图设计标注为当地基本设防烈度的有861项,占93%;由正规设计单位设计的有859项,占93%;由正规施工单位施工的有814项,占88%;经正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的有787项,占85%,其中潍坊、济宁、泰安、莱芜、滨州、德州、日照等市新农村建设工程基本实现了正规设计、施工和监理。
通过检查发现,近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了新农村建设工程的政策、资金扶持和监管力度,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呈现规模化、规范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逐渐趋向城乡一体化,大部分新农村建设工程由政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办理了规划审批手续和开工手续,建设过程有正规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施工图纸经过相关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抗震设计、施工达到了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农村民居的抗震防灾能力有了实质性提高。
同时,新农村建设工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新农村建设工程程序管理不到位。个别地区新农村建设工程忽略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未经正规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纸不经过相应审图机构审查,工程建设缺乏正规监理,造成部分新农村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存在安全隐患。二是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服务不够。长期以来,我国缺乏农村住房建设抗震技术标准,特别是农村群众自建住房没关于房屋抗震方面的技术服务。三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新农村建设在政策、资金支持力度还有待加强。尽管中央和省每年都有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专项经费,但相对于农村地区的实际需要,差距仍然很大。四是农民群众住房建设的防震减灾意识还有待提高。农民群众在实际建房中仍然存在重装修装饰、轻抗震设防的问题,没有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继续抓好新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通过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农村民居建设抗震设防管理,制定和推广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标准,严格规范和落实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制度,提高农村住房施工水平和质量,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技术服务,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全面提高新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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