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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成功入选国家首批海绵城市试点市
来源: 添加时间:2015/4/24

       日前,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对国家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进行了公示。我省济南市以第2名的好成绩从全国34个城市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国家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国家印发通知部署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工作。我省济南市编制了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组织了论证和修订,并联合推荐到国家进行竞争性评审。根据实施方案, 2015-2017年,大明湖兴隆试点区规划项目43个,总投资达75.94亿元;济西推广区规划项目20个,总投资达77.18亿元。济南市将通过实施示范区内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泉水先观后用工程、渗漏区恢复与补源工程、山体公园水源涵养工程、道路及绿地低影响开发建设改造和泉域补给区水土保持等一系列工程,科学规划与实施城市水系统、园林绿地系统、道路交通系统、建筑小区系统及能力建设(含监测评估)系统五大系统建设,努力构建山、泉、湖、河、城相融合的城市水循环系统,着力解决泉城泉水枯竭、洪涝多发、水源不足、水质污染等问题,并最终达到示范区调蓄雨洪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5%、雨水回用率不低于25%、试点区域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供水管网漏失率低于10%、公共供水普及率达95%以上、新开发建设区域100%雨污分流,老旧城区雨污分流比例从85%提升至90%以上的目标。

       按照中央政策安排,2015-2017年3年实施期内,济南市可获得中央财政补助15亿元,通过中期评估和最终验收后,还可获得补助总额20%即3亿元的奖励,共计18亿元。



济南市将努力构建山、泉、湖、河、城相融合的城市水循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