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 根〔2015〕第0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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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科建工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特此证明。该证明仅限于胶州市人民法院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信息化工程、配套、消防、空调改造、铺集人民法庭配套)项目招投标使用。(有效期一个月)
潍坊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款办公室
2015年 4月3日
经办人:丁磊 核验人: 签批人
………………………………〔2015〕第 0169号………………………………
证 明 信
〔2015〕 第 0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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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科建工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特此证明。该证明仅限于胶州市人民法院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信息化工程、配套、消防、空调改造、铺集人民法庭配套)项目招投标使用。(有效期一个月)
潍坊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款办公室
2015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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