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 根〔2015〕第0173号
:
潍坊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特此证明。该证明仅限于昌乐县天鹅湾二期1#、3#住宅楼A座工程项目招投标使用。(有效期一个月)
潍坊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款办公室
2015年 4月7日
经办人:丁磊 核验人: 签批人:
………………………………〔2015〕第 0173号………………………………
证 明 信
〔2015〕 第 0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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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特此证明。该证明仅限于昌乐县天鹅湾二期1#、3#住宅楼A座工程项目招投标使用。(有效期一个月)
潍坊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款办公室
2015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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