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 根〔2015〕第0166号
:
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特此证明。该证明仅限于入鲁备案证年审使用。(有效期一个月)
潍坊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款办公室
2015年 4月3日
经办人:丁磊 核验人: 签批人:
…………………………〔2015〕第 0166号 …………………………
证 明 信
〔2015〕 第 0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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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特此证明。该证明仅限于入鲁备案证年审使用。(有效期一个月)
潍坊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款办公室
2015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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