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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转发《关于在全省建筑业开展<建设 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年检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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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添加时间:2014/8/26 |
潍建工施字〔2014〕17 号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建工处,市直施工企业:
根据省局统一安排,我市将于下半年开展2014年潍坊市建筑业《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年检工作,现将省局《关于在全省建筑业开展<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年检工作的通知》(鲁建管人字[2014]5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圆满完成证书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市《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年检工作时间安排在2014年11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本辖区内需要参加证书年检的施工企业(含已备案的外地进潍施工企业),在参加证书年检时,务必带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年检。
3、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施工企业(含已备案的外地进潍施工企业)证书年检材料的初审,初审标准参考省局文件,对初审合格的人员证件进行登记,填写初审登记表和证书年检汇总表(表样见省局文件附件),其中年检汇总表按初、中、高级三种类别分别汇总,登记表和汇总表于10月15日前报市建工处施工科(附带电子版)。
4、市直建筑施工企业按文件要求自查,填写好初审登记表和证书年检汇总表,于10月15日前报市建工处施工科(附带电子版)。
5、高级工证书由省建管局负责年检,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负责将辖区内企业的高级工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收齐,连同汇总表一并于10月15日前报建工处施工科。
6、统一年检中,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证书将不再给予年检,市主管部门将按管理权限收回并注销资格证书。
联系人:李雪艳 高叶坤
联系电话:8895287
附件1:《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初审情况登记表
附件2:http://www.sdjgj.gov.cn/a/jinenjianding/wenjiantongzhi/20140701/2301.html
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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