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在青岛召开的山东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研讨会上获悉,去年以来,山东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果,各市出台市级层面节约集约用地文件52份,其中14个市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文件29份,全省基本形成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体系框架。
山东厅指出,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方面,全省还存在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围绕节约集约用地八项制度,各地进展不均衡的问题比较突出,个别地方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各地要发扬“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摸准吃透土地利用管理和土地市场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推进工作;要深刻认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克服畏难情绪,防止急躁冒进的倾向和苗头。
山东厅强调,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认清当前形势,与本级党委政府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把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继续抓好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抓好模范县市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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