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管装字〔2009〕10号 各市建管局(处、办),有关市建委(建设局),装饰协会: 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装协〔2009〕017号)的要求,现将我省2009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以下简称“装饰奖”)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共分为三大类:公共建筑装饰类、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建筑幕墙类。公共建筑装饰类可申报承建奖和参建奖。有关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请登录中国建筑装饰网www.ccd.com.cn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专题栏目或中国建筑幕墙工程网www.cncwe.net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专题栏目查询,评选办法和申报表可从以上网站下载。 二、评选工程范围为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的建筑装饰工程。 三、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装饰协会)协助企业完善各种申报手续后,于2009年6月10日前以市为单位统一上报省建管局(省建筑装饰协会),省建管局、省建筑装饰协会负责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公示15日后,于2009年7月10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四、今年省建管局、省建筑装饰协会将组织专家组对全省拟申报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项目进行初查,初查内容包括资料审查和工程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对拟申报项目进行排序,最后按中装协分配的申报名额择优推荐上报。 五、今年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分配给我省公共建筑装饰类9个申报名额,建筑幕墙类不受此指标限制,各市要严格按标准评选推荐。参加评选装饰奖工程的企业要准备好原始资料,以备现场检查和中装协的复查。 联系人:左绍辉、刘铮 电 话:0531—86195306 0531—86195098 二00九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全国 建筑工程 装饰奖 通知 山东省建管局秘书处
附件: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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