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潍坊建筑业信息网网站
首 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联系我们  
首 页 | 协会概况 | 新闻动态 | 相关工作 | 会员之窗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养老保障 >> 养老保障金缴纳 >> 正文
《山东省建筑企业劳保金管理手册》办理指南
来源:本网 添加时间:2011/4/2

        《山东省建筑企业劳保金管理手册》办理指南


办理科室:业务科   (咨询电话:0536-8893187)
办理依据:
①鲁建劳统字(1997)9号《关于在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中实行〈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管理手册〉的通知》
②潍建发(2003)20号《关于调整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拨付等级和标准的通知》
③鲁建劳(2005)2号《关于对外省进鲁建筑企业养老金拨付实行统一管理的通知》
申报资料:
①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手册申请表(加盖公章);
②企业成立批文(复印件)或主管部门出具成立时间(原件);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④企业资质证书;
⑤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参保人员花名册(原件);
⑥近三个月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发票。
申报时间: 根据省劳保办规定,每年5月、10月份集中受理两次。
办理程序: ①施工企业报送申报资料→②业务科初审→③报主任办公会审定→④业务科打印手册,并通知企业加盖公章→⑤报送省劳保办审批→⑥业务科发证。
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待省劳保办审批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企业。
备    注:
①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并且原件与复印件(用A4纸各复印2份)内容一致,经初审合格后按统一格式将复印件装订成2册。
②县(市)、区属企业,申报资料直接报送劳保站,由劳保站统一报送市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