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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整顿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添加时间:2011/4/2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属各开发区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整顿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认真落实。
附: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整顿年”活动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市场整顿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加强建筑市场管理,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质量,实现安全生产,净化市场环境,确保行业稳定,促进全市建筑业和经济建设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2011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整顿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及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先争优为动力,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以在我市建立一个依法建设、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为目标,以严格基本建设法定程序、加强二级建筑市场管理、加强外地进潍建筑企业管理、加强农民工工资清防为重点,实现建筑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 工作目标
   建筑市场整顿年活动总的目标确定为“三个三”。即实现“三个转变”:转变工作作风、转变管理体制、转变监管模式;实现“三个规范”:规范业主行为、规范承包商行为、规范中介方行为;实现 “三个全覆盖”:市直工程监管全覆盖、县市区工程监管全覆盖,乡镇(街办)、村居工程监管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制宣传,强化制度建设。抓好《建筑法》、《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有利于保障全市建筑业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全市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有利于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提高务实性和可操作性,重点在严格法定程序、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劳务队伍外地进潍队伍管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增强行政能力上做好文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建筑市场整顿年活动的内容和进展情况,吸引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和参与。
(二)加强程序监管,强化依法管理。严格法定程序执行,使基本建设步入法制化良性循环轨道,年内,全市新开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招标投标、进场交易、合同鉴证、质量安全监督、规费征缴、施工许可、工程结算登记、验收备案等各步程序要全部纳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监管范围,上道程序未进行,不准进入下道程序,杜绝手续未办就开工、质量安全无保证的项目。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在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园区、村镇建设工程管理上强化措施,确保监管到位。
(三)加强外地企业管理,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严格执行《外地进潍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健全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制度,抬高进入门槛,对于那些资质等级低、技术装备弱、管理水平差、施工业绩少、市场信誉劣、质量安全和农民工工资无保证的外地企业要坚决拒之门外。严格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存储、管理和使用,不断强化农民工工资的清防措施。严格外地进潍建筑企业建造师投标资格的审核工作,探索实行中标建造师押证管理制。严格执行《外地进潍建筑业企业工程施工情况网上月报制度》和《外地进潍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网上月报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外地进潍施工企业的经营动态和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四)加强建筑市场稽查,强化劳务用工监管。抓好日常检查,按照工程项目的隶属关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监管责任,搞好分级管理,围绕基本建设法定程序,加强日常巡查 。抓好综合检查,抓住工程开工的高峰期,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的组织开展好春秋两次建筑市场拉网式综合大检查,检查结果全市通报。坚持好“岗位在工地、监管在平时、办公到现场、建设一盘棋”的“一线工作法”和纵横双向联动制度,两场联动,部门联合,手续行为双控制;上下配合,同步进行,时间重点两统一。推广实行“片区化管理”、“网格化监管”等多种有效模式,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检查中,要不断强化劳务用工的监管措施,严格禁止无劳务资质的包工队和无劳务用工合同、无从业资格证书的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工地现场作业,坚决取缔和打击“黑包工”。
(五)加强标准化管理,强化社会监督。从今年开始,市区所有在建工程要全部实行公示牌制度,在工地出入口显要位置将工程建设情况、参建各方信息、法定手续办理及监管人员姓名面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的社会监督。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不断强化工程建设社会监督的措施,增强建设各方依法建设、依法施工、依法监理的自觉性。
(六)加强合同管理,强化二级市场监管。市区新开工程招投标要全部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合同签订统一使用建设部合同示范文本。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实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搞好合同管理鉴证。对于未进场交易的合同、未通过主管部门鉴证的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提供相关支持;严格控制工程款拨付比例,对于进度款拨付比例低于80%、主体封顶拨款比例低于85%、竣工验收拨款比例低于90%的合同一律不予鉴证;对于未使用现行计价依据、仍套用废止淘汰定额、未办理工程结算登记的合同一律不予鉴证;对于未进行合同鉴证的房地产项目,要采取房控措施。其他县市和有关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结合市区工程合同管理的办法,制定相关措施,控制工程款拨付比例,以此为突破口,加强二级建筑市场管理。
(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市场行为的杠杆作用。以建筑市场管理和工程建设监管考核系统为载体,强化对市场主体各方的考核,进一步完善失信惩戒机制。突出和强化市场行为的杠杆作用,对于存在严重市场违法行为的建设单位在行为整改前,不再审批新的项目,不予办理房屋销售手续;对于存在严重市场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外地企业限制投标资格或清出潍坊建筑市场,本地企业限制投标资格、降低资质等级、取消升级资格、吊销资质证书;对于存在严重市场违法行为的监理企业,外地企业的限制投标资格、清出潍坊市场,本地企业限制投标资格、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今后,全市所有新开工程手续办理、建筑企业投标、企业资质晋级、外出承建工程、各类代表工程评选、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拨付、竣工验收备案都要增加市场行为项,实行一票否决制,由建筑市场管理部门签署意见,以此增强各方主体依法建设的自觉性。
(八)加强专项整治,强化重点突破。结合市场实际,抓住关键环节,以重点问题解决为突破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从打击转手倒包入手,严格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的关系,解决当前建筑市场中建设单位肢解分包和总承包企业转手倒包的问题,消除总承包企业中标倒手、专业和劳务企业转包、无证人员作业的现象;从取缔“黑包工”入手,开展二级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引导使用有资质的劳务队伍、有技能证书的劳务工人;从严格基本建设法定程序入手,开展对各类开发园区建设、村镇工程建设专项整治,消灭监管死角;从严查现场施工人员(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证件入手,开展对无证上岗、无证操作专项整治,解决中标建造师、项目总监和管理人员不到位、工人无证上岗问题;从农民工工资清防工作措施落实入手,减少和避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另外,专项整治活动要结合全国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一并进行。
(九)加强行政处罚,强化教育引导。克服重检查轻处罚的弊端,做到检查处罚两手抓、两手硬,对于各类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做好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法予以处罚。要学习借鉴公安、城管部门的执法经验,积极申请简易处罚程序,对违法主体做到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同时,要注意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处罚一个主体,规范一方环境,教育若干群体。
四、方法步骤
建筑市场整顿年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3月份):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结合市场实际,搞好调查研究,确定整顿重点,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组织领导,开展宣传发动,早计划、早部署、早动员、早落实,充分调动全系统开展建筑市场整顿年活动的积极性。
(二)第二阶段(4-6月份):全面启动,扎实开展。围绕新开工程法定程序落实,开展好半年建筑市场综合执法大检查,抓好施工合同备案鉴证、开工手续办理、标准化工地建设、农民工工资发放、建筑市场准入、有关规费缴纳、工人持证上岗、监管覆盖到位等工作,对肢解分包、转手倒包、私自入潍、“黑包工”、“阴阳”合同、恶意欠薪等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和打击。
(三)第三阶段(7-10月份):循序渐进,巩固成果。
围绕竣工工程和新开工工程法定程序落实,开展好下半年建筑市场综合执法大检查,抓好开竣工手续办理、工程款结算、民工工资发放、有关规费缴纳、监管覆盖到位等工作,对肢解分包、转手倒包、“阴阳”合同、恶意欠薪讨薪等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和打击。
(四)第四阶段(11-12月份):系统总结,完善机制。
对照标准,搞好对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并进行打分排名,总结交流推广市场整顿年活动开展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抓好竣工工程法定手续落实工作,开展农民工工资清防措施落实专项行动,对恶意欠薪讨薪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和打击。
五、加强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市里成立全市建筑市场整顿年活动领导小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健全机构,配齐人员,确保建筑市场整顿年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建筑市场整顿年活动领导小组在抓好全市活动开展的同时,加强对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建筑市场整顿年活动的指导,重点负责市直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管;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建筑市场整顿年活动领导小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的整顿,建立起全市横到边、纵到底,监督无缝隙、管理无死角的建筑市场管理体制,将在建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可控范围。
(三)搞好活动督查。市建筑市场整顿年活动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统一调度,实行一季一例会,一季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制度。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建管部门要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市建筑市场整顿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系统综合考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建筑市场整顿年活动开展的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制定考核标准,按照百分制打分排名,全市公布。

 

 

主题词:城乡建设  市场管理  整顿年  实施方案  通知
报:市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1年3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