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建筑施工违法分包、转包、出借
资质等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工作部署,深入扎实地开展建筑市场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出借资质、挂靠等违法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市住建局决定自2017年3月始,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违法分包、转包、出借资质、挂靠等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始终保持对违法分包、转包、出借资质、挂靠等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势,力争通过专项整治,使违法分包、转包、出借资质、挂靠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施工单位的市场行为明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建筑市场法治化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任务分配
寿光市、诸城市、安丘市、青州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昌乐县、高新区、潍城区、奎文区、坊子区、寒亭区、滨海区,全年分别立案查处建筑施工违法分包、转包、出借资质、挂靠等违法案件不少于2起,经济区、保税区、峡山区、潍城经济区各不少于1起。
三、检查安排
全市工程造价30万元、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含钢结构、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幕墙、模板脚手架、防水防腐保温、预拌混凝土、地基基础等)均在整治检查的范围。除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违法线索,及时认定查处外,全年重点组织四次专项执法检查:
1、3月下旬——4月上旬,开展钢结构工程项目专项检查(县市区自查,市里抽查)。
2、6月下旬——7月上旬,开展总包企业主体施工项目专项检查(县市区自查,市里督导检查)。
3、9月下旬——10月上旬,开展装饰装修和幕墙工程项目专项检查(县市区自查,市里抽查)。
4、11月下旬——12月上旬,开展建设单位和总包企业分包工程项目专项检查(县市区自查,市里督导检查)。
四、检查方法
1、摸清在建项目底子。除将政府采购和备案发包的在建项目摸清纳入监管外,还重点摸排未纳入政府采购和备案发包的钢结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消防、幕墙等专业承包项目,以及镇街园区项目,健全项目台账,确保专项检查活动全面有效地开展。
2、明确“违法”认定标准。2014年,为破解长期以来施工单位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行为认定难的问题,住建部颁布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2016年11月17日,住建部又下发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修订稿正式实施之前,仍以118号文作为违法行为认定标准。
3、确认现场人员身份。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是认定施工单位是否违法的重要依据。确认现场管理人员身份应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工程合同和项目备案发包成交确认书明确约定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到岗履职。二是确认是否到岗履职以施工现场原始记录资料为准。三是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由施工企业提出申请,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报请招标机构审核变更,并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凡未办理变更备案手续的,一律不予确认身份。四是本省施工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可登录省住建厅网站“办事大厅——面向企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五是对现场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现场不能提供或对提供的材料存有疑问的,检查人员应赴企业总部深入调查,通过查阅劳动合同、劳动工资和企业社保缴纳电脑端口,对其身份进行确认。六是对外地入潍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身份确认,可以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依据,或凭当事人的社保卡号和身份证号登录当地人社部门网站进行社保查询。
4、与提升年统筹开展。市直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场监管员制度,搞好市场监管员日常项目包靠。所在科室每月组织一次巡查,对发现的项目及时建立台账,对发现的线索及时研判认定处罚。各县市区要将年内四次专项检查与每季度的市场督导检查统筹安排,合理组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判处理。市里每半年结合专项检查活动,对县市区市场监管和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一次督导考核,对发现的问题下达“行政执法建议书”,对问题严重的下达“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通知书”,督导考核情况在全市通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建筑施工违法分包、转包和出借资质专项整治行动,是落实市政府领导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化的有力手段,是锤炼过硬监管队伍的有效途径,是规范市场秩序的关键一役。市里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落实专人,迅速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2、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一要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情况调度、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1)县市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2)实施方案。(3)钢结构工程项目专项检查报告。(4)总包企业主体施工项目专项检查报告。(5)装饰装修和幕墙工程项目专项检查报告。(6)建设单位和总包企业分包工程项目专项检查报告。(7)违法案件认定查处情况季报表。(8)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二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市住建局已设立政务服务热线,各县市区也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有微信公众号的可实行微信举报,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对投诉举报事项应逐一登记,认真查处,及时回复。三要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对查处的违法案件及时曝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市里每季度通报县市区立案查处情况。年内四次专项检查情况汇总后分别进行全市通报。对全年完成任务好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对未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建筑工程管理评先树优一票否决,并约谈相关负责人。
附件:1、全市建筑施工违法分包、转包和出借资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信息联络员确认表
3、建筑施工违法分包、转包和出借资质等行为查处情况季报表
4、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表
5、建设单位检查表
6、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检查表
7、专业(劳务)分包企业检查表
附件1
全市建筑施工违法分包、转包和出借资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崔华东 市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 刘东民 市建工处主任
程 勇 市建工处书记
高继军 市住建局法规科科长
穆春刚 市住建局工程科科长
成 员:宋贤德 市建工处副主任
王学进 市建工处副主任
彭玉刚 市建工处副主任
房孝建 市建工处副主任
丁士刚 市建工处副主任
房瑞尧 市建工处市场管理一科科长
董绪平 市建工处清欠科科长
韩 梅 市建工处劳保科科长
赵孔涛 市建工处市场管理二科副科长
李振宇 市住建局法规科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工处, 房孝建兼任办公室主任,房瑞尧、赵孔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丁磊任信息联络员,联系电话8890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