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属各开发区建筑工程管理处(局),有关建设单位、施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七月六日全国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建筑市场整顿年”活动,经研究,自2011年7月15日起,对2011年春季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中查出的在建工程违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2011年7月15日-7月31日
二、督查范围:2011年春季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中查出的限期整改及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
三、督查内容: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印发的《关于二
0一一年春季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潍建工发[2011]24号)中所涉在建工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的整改情况;2011年春季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中检查组现场下达的《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所涉内容的整改情况。
四、督查要求
1、各区、市属各开发区建管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针对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印发的《关于二0一一年春季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潍建工发[2011]24号)中所涉违规项目,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制定有效方案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工作中,对于《通报》提及的违法违规工程项目,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即:存在问题不整改的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严重违法无处罚措施的不放过。
2、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组成督查组负责对市直在建工程项目违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察,并对各区、市属各开发区督查情况进行抽查。
3、各区、市属各开发区建管部门的督查情况要于2011年8月5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市场管理科。
联系人:高炬 联系电话:8890287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主题词:建筑市场 在建工程违规整改 督查 通知
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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