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 根〔2015〕第03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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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润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特此证明。该证明仅限于金色嘉园6、7、11、12、14、15、17、18、19#楼投标使用。(有效期一个月)
潍坊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款办公室
2015年 5月25日
经办人:高叶坤 核验人: 签批人:
………………………………………………〔2015〕第 0345号 …………………………………………………
证 明 信
〔2015〕 第 03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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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润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特此证明。该证明仅限于金色嘉园6、7、11、12、14、15、17、18、19#楼投标使用。(有效期一个月)
潍坊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款办公室
2015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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