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建工发〔2011〕41号
关于评选二0一一年度
潍坊市建筑工程质量“鸢都杯”奖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建工处(局),市直建筑施工企业、外地进潍建筑施工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深入实施精品工程战略,通过创先争优,创名牌、树品牌,推动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根据《潍坊市“鸢都杯”奖评选办法》,决定继续在全市建筑行业内开展二○一一年度潍坊市建筑工程质量“鸢都杯”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省、市、县(市、区)的建设计划,正式立项批准、核准或备案,符合开工建设的规定程序的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工程所在地为潍坊境内(含外地入潍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的工程)或我市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市外工程项目。
2、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业建设项目、交通工程等。
二、推荐条件
1、 2008年9月30日至2010年9月30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被省市主管部门评为“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样板工程”、“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或被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复核为市级优良、优质结构的工程项目。
2、工程应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城市规划、国家和部颁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节能环保设计标准。
3、按照国家和部颁施工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质量验收标准进行了质量验收,竣工资料已经备案的工程。
4、工程建设过程中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综合执法检查中未被通报并无质量投诉、未拖欠农民工工资。
5、工程满足各项使用功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住宅工程入住率在60%以上,工业设备安装工程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要求,用户满意。
6、工程获得市级以上“安全文明工地”称号。
7、工程获得潍坊市“优质结构工程”且符合“鸢都杯”奖申报条件的优先推荐。
8、主承建单位必须为“潍坊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并附会员证书复印件。
9、工程现浇混凝土部分使用了预拌混凝土,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1、施工企业根据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填写“鸢都杯”奖申报表并组织申报资料。
2、各县市区建筑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的工程实体及资料进行初审认可后,以正式文件报市建筑业协会;市直施工企业和外地入潍施工企业施工的市直工程可直接申报至市建筑业协会。推荐申报两项(含)以上工程时,应在文件中表明推荐申报的次序。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资料总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2、“鸢都杯”奖申报表一式3份(其中2份请单独装订);
3、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的复印件1份;
4、工程项目报建批件(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复印件各l份;
5、证明工程项目设计水平先进的文件或证书(复印件)1份;
6、工程概况和介绍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一式2份;(其中1份请单独装订);
7、获得市级以上工程质量奖项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8、获得市、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荣誉的文件或证书复印件1份;
9、节能建筑认定材料复印件1份;
10、Ⅰ类、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
11、使用预拌混凝土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份;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技术监督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各1份;
1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1份;
14、工程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没有违反建筑市场秩序行为受到处罚,没有质量安全事故,以上证明材料各1份;
15、工程中标通知书;
16、总承包或主承建合同书的复印件1份;
17、主要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承包合同)和有关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的复印件各1份;主要参建单位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证明;
18、能反映工程概况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彩照10张;
19、工程竣工的总平面图和主体单位工程的平面、立面、剖面图的复印件各1份;
20、配有解说词的工程DVD光盘1张,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五、报送时间
各县市区建筑业主管部门、市直施工企业、外地进潍施工企业将工程申报材料及推荐文件于2011年10月20日前报市建筑业协会。申报项目初审合格的,市建筑业协会将组织专家复查组于11月上旬进行核查,11月下旬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验收程序
“鸢都杯”奖的申报、复查、评选工作,将严格按照潍坊市建筑工程 “鸢都杯”奖评选办法进行,在听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汇报、审查技术资料和检查工程实体情况后,专家组形成初步意见,再提报评委会评审。
附件 1、2011年“鸢都杯”奖工程申报表
2、2011年“鸢都杯”奖工程推荐汇总表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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