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办人:高叶坤 核验人: 签批人
………………………………………………〔2015〕第 0400号………………………………………………
证 明 信
〔2015〕 第 04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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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三建集团有限公司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特此证明。该证明仅限于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学生公寓A座、学生公寓B/C座接建工程投标使用。(有效期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