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建工发[2014]48号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建工处(局),市直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
现将省《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鲁建监字[2014]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有关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1、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工处(局)要高度重视,严格贯彻上级通知要求, 9月5日前,按照工程属地管理原则,将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拉网专项检查一遍。市建工处将对部分县市区(开发区)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工处(局),专项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分析检查结果,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向当地主管部门、政府报告。8月25日前,将辖区在建工程项目情况(附件2)报市建工处清欠办;9月15日前,向市建工处清欠办上报专项检查总结。
3、市直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市建工处将结合第三季度市直在建工程项目考核检查一并组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请对照文件要求准备好备查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市建工处清欠办联系人:董绪平、高逸群
联系电话:8667216
邮箱:wfsqqb@163.com
附件:1、鲁建监字[2014]10号省《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附件:2、各县市区(开发区)在建工程项目统计表
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4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