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建工施字【2010】1 7号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建工处(局): 现将省建管局《关于做好全省建筑工程预拌砂浆应用工 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潍坊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 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建筑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预拌砂浆应用 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确保预拌砂浆应用工作的顺利开展。设计、市场 管理、质量监督、招投标、施工图审、施工、监理、协会等 部门要根据职责范围,建立分工协作,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积极搞好预拌砂浆应用工作。 二、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潍坊市预拌砂浆应用工作目标 是:2 O 11年底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等 四区基本实现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其他县市区2012年底基 本实现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三、各县市区建筑业主管部门要做好预拌砂浆应用工作 的调查摸底和生产企业的规划布点工作。鼓励和支持取得预 拌商品混凝土专业资质的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投资成 立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投资建设预拌砂浆生产站。严格 控制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数量,诸城、寿光、青州、高密等四 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他县市区生产企 业数量不得超过1家。 附:省建管局《关于做好全省建筑工程预拌砂浆应用工 作的通知》
二0一0年五月二日
主题词:建筑工程 预拌砂浆 通知 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0年5月2日印发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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