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鲁建协〔2017〕4号
关于缴纳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装饰装修协会、质量监督检测协会、建设劳动协会、混凝土协会、各行业(专业)协会、有关会员单位:
为确保省建筑业协会正常运行,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依据我会章程,现将2016年度会费缴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取
1、缴纳标准:
根据《山东省建筑业协会会费收取及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会费标准为:团体会员2000元/年;单位会员中特级资质企业10000元/年,一级资质企业3000元/年,二级资质企业(含)及以下企业2000元/年;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劳务企业等其他单位会员参照执行二级资质企业缴纳标准, 2000元/年。
2、缴纳范围:
截至2016年底,登记在册的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冶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工程检测及预拌混凝土企业和参加协会活动的监理企业。
3、缴纳方式:
各单位请按照相应的会费标准,在2017年5月31日前缴纳2016年度会费。尚未缴纳2014、2015年度会费的会员,请与2016年度会费一并补交。会费缴纳时,请务必填写“会费邮寄回执”,传真或发邮件至省建协秘书处,以便核对交款单位。
开户单位: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济南历下支行
银行账号:37001616257050060936
二、会员权力及义务
依据民政部门社团管理有关规定和《山东省建筑业协会章程》规定,由山东省建筑业协会及四个所属分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参与单位以及向有关部门推荐的单位或个人所属单位,均应为2014、2015和2016年连续三年缴纳会费会员。
因特殊情况无力缴纳,可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予以减免。会员连续三年不缴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未尽事宜请与省建筑业协会秘书处联系。
地址:济南市正觉寺小区一区1号
联系人:王明、姜晓燕
电话:0531—86195256、86195356
传真:0531—86071176
邮箱:121268841@qq.com
会员交流QQ群:202274320
附件:汇款回执单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7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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