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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建工处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时间:2013/12/23

潍建工党字〔2011〕9号


中共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总支委员会
关于印发《市建工处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小组、各科室、建筑业(装饰装修)协会:
  《处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已经处党总支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党小组、各科室在推行党务公开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相关意见建议,请及时报告处党总支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27日
    
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全国、全省、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促进我处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共潍坊市委关于印发〈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潍发〔2011〕9号)及《中共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局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生机活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深入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全市建筑行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进一步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化。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将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新要求,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新途径。
  4、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不同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内容、程序和方式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对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听取、采纳和反馈,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制定本级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备案。
  2、实施公开。党组织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公开的事项,党组织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和时限,严格在规定的范围和时间内公开。对仅限于党内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向党员公开,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对可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收集反馈。党组织应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开电话号码和电子信箱、主动征询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4、归档管理。党组织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使用工作。
  (三)党务公开的方式
  党组织应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等方式,利用公开栏、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三、工作保障制度
  (一)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处党组织批准,并逐级上报局党委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监督检查制度。处党总支将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可通过聘请监督员、设立监督箱、公开监督电话等方式,引导有关方面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四)考核评价制度。将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党建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党组织每半年要组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处党总支将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各党小组要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要建立由党总支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负责人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党务公开工作。
  处党总支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处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牵头负责全处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以及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的公开;牵头负责全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处机关的党务公开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面上工作深入开展。
  五、有关要求
  一是明确责任。党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要从实际出发,把握工作要求,拓宽思路、创新方法,不断把党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安排部署,健全制度机制,明确相关责任,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有效推进。
  二是加强调度。各党小组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是搞好宣传。要注意吸收借鉴其他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开展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总结完善公开的途径和方式。要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网站、简报等舆论工具,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努力营造党务公开的良好氛围。
    
    
附:市建工处党总支实行党务公开工作配档表



市建工处实行党务公开工作配档表

 

工作阶段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基本要求

备 注

学习

动员

阶段

3月27日前

1、学习全国、全省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成立组织机构。

3、制定《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

4、建立党务公开新闻发言制度。

处党总支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确定新闻发言人。

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办事机构,确定专门工作人员。

组织学习全国、全省、全市党务公开文件及领导讲话,务求领会精神,掌握要点,明确要求。

处党总支印发《实施方案》,各党小组,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提出要求。

3月25日前,处党总支向市建设局党委党务公开办公室上报《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名单。

3月27日前,处党总支向市建设局党委党务公开办公室上报《方案》、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

组织

实施

阶段

3月25日至

6月25日

  1、编制公开目录。处党总支根据实际编制党务公开目录,由市建设局党委审批汇总后报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公开制度。按照实施公开要求制定相应的党务公开制度。

3、实施党务公开。按照公开目录,以不同形式进行公开。

制定公开目录要多方征求意见,力求具体全面。公开形式要灵活多样,充分利用网站、短信、宣传栏、简报、会议等进行公开。

公开时效和公开时间要明确、适时。

公开制度包括党内通报制度、党内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党内事务公开咨询制度、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制度、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例行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等。

4月12日前,处党总支上报公开目录,处党总支党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审批并报市建设局党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4月12日前,处党总支制订党务公开目录,报市建设局党务公开办公室。

 

工作阶段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基本要求

备 注

监督

检查

阶段

7月1日

8月1日

  1、开展自查活动。各单位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2、进行专项检查。对各党小组分批进行检查验收。

3、组织抽查。在普遍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处党总支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适时组织抽查。

4、推广先进典型。召开现场会,树立典型,带动全面。

自查工作要求在总结党务公开经验的基础上,重点查找党务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准薄弱环节。

检查要求横到边、竖到底,程序规范,不留死角。

自查要彻底,检查要全面,抽查要有针对性。检查面要求达到100%,抽查不少于公开单位的30%。

各党小组都要选树党务公开先进典型。

7月20日前,各单位的自查报告报局党委党务公开办公室。

7月22日前,处党总支向市建设局党务公开办公室上报自查报告。

整改

提高

阶段

8月1日至

12月31日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检查出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对党务公开反映比较集中的意见,各自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提出整改目标及应达到的初步效果。

2、整改提高。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

3、总结表彰。对党务公开工作要求标准高,公开及时、程序严格、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多样,群众评价高,社会反映好的进行通报表彰。

整改方案要实事求是,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反映的问题不回避、不敷衍,整改措施要有力度,整改效果要明显。

在修订完善有关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党务公开长效机制。

要把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等结合起来,形成长期有效的党内民主机制,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全市建筑行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8月18日前,处党总支上报整改方案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8月22日前,处党总支党务公开办公室向市建设局党务公开办公室上报整改方案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备注

处党总支党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68893387。

 

 

 

 



主题词:党的建设 党务公开 实施方案 通知      
中共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总支委员会  2011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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