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浙江台州限购令的出台,新一轮的城市限购渐次拉开序幕。住房限购政策虽然颇受争议,但政府推进的决心却非常坚定,原因也很明了,放任房价上涨,社会问题就会接踵而至。而所谓的社会问题,其核心又是利益分配及资源占有是否相对合理的问题。
有人说世界上只有中国才有住宅限购这样的措施,因此限购政策就是错的。其实应该从多角度来看待这一现象。不说全世界,姑且说西方发达国家,美、英等国没有限购政策,但有物业税等完善的市场平衡机制。买的越多,付出的代价就越大,而且在成熟的房地产市场,房价不会轻易暴涨暴跌。这种平衡措施决定了投资者不会盲目买房。
西方发达国家之所以能够在市场相对开放的条件下,避免投资资金集中进入房地产领域,其主导因素主要有:物业税的平衡机制;投资渠道畅通;区域经济发展相对平衡,城市化因素造成的大规模人口迁移趋于结束;比较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
反观中国房地产的发展环境,与西方国家不在同一水平线上,如财税体制改革还在进行中,房产税仅处于试点阶段,远未成熟;处于高速城市化阶段,人口迁移活动频繁;区域发展不平衡,东西部发展差距较大;住房保障正在集中“补课”,保障水平还处较低水平。
对比我国和西方发达国家房地产发展的外部因素,笔者认为,如果不考虑这些因素,单纯地就市场原则谈市场,是有所偏颇的。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都不会允许房地产市场出现非理性发展,不允许涉及民生的稀缺资源被少数人所占有,这在某种意义上也属于普世价值范畴。
由于历史发展的因素,西方更多地靠成熟的制度框架来规范市场,我国在制度设计不完善的现实条件下,阶段性地采取限制购买措施是必要且可行的。
基于制度建设的复杂性和长期性,笔者判断,房地产市场的限购措施也将去短期化,并成为中长期内调整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制度性安排,这也与我国经济领域制度建设的长期化相匹配。从这个角度看,住宅限购城市扩容势在必行,情理之中。
就当下的限购扩容,笔者认为,其政策力度将弱于上一轮限购。限购虽然是调整市场非理性发展的必要手段,但经过前几轮紧缩政策的打压,以及外部经济环境的不确定等,累积调控效果已经开始显现。因此,政策口径不会进一步收紧。
本次处于调控风口的是二三线城市,这些城市正处于城市建设的上升期,房地产市场也处于成长期,从城市可持续发展角度考虑,既要防止投资资金对当地市场的冲击,又要给城市创造积极发展的宽松环境。
这也决定了地方政府在制定限购政策时会综合考虑,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留有一定空间。再者,限购扩容虽然由国务院提出,但发展到现在,已经逐步赋予了各城市更多的自主权。建设部有一个约谈的城市范围,但这并不等于说这些被约谈城市就一定要出限购政策,而是让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己提出限购措施。
因此,限购政策是现阶段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必要手段,部分房价上涨过快、市场发展有过热苗头的二三线城市也将逐步出台限购政策。限购政策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市场检验,将更趋成熟,政策不再以疾风骤雨的方式出台,甚至力度有所下降,但基于中国的实际经济、社会环境,住房限购政策的执行将继续扩大化、中期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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