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山东省政府了解到,山东省近日出台政策大力推进绿色建筑,缓解资源能源供需紧张矛盾。根据这一政策,明年起政府办公建筑等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消费者购买绿色住宅将可享受适当的贷款利率优惠。
绿色建筑能在生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消耗,起到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等作用。根据山东省出台的《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到2015年,山东省将累计建成绿色建筑5000万平方米以上,城镇应用可再生能源的新建建筑达到50%以上,可再生能源占建筑能耗的比重达到12%以上。
自2014年起,山东省内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根据意见,山东省将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绿色建筑,并改进和完善绿色建筑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可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
据了解,“十一五”以来,山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建成节能建筑3.6亿平方米,获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达到600万平方米,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7800万平方米,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基本建立。
摘自 新华网 2013.05.18 记者 席敏 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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