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第二批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复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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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添加时间:2014/10/14 |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鲁建协〔2014〕16号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关于开展2014年度第二批山东省
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中央驻鲁施工企业:
根据《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开展2014年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鲁建协〔2014〕8号)要求,我会已对各市建筑业协会、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中央驻鲁施工企业推荐申报的156工程进行了初审,其中有152项工程符合申报条件(名单见附件),我会将对这些工程进行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时间
复查时间定于2014年10月21日开始,约20天。每项工程具体复查时间由复查组与各推荐单位联系后确定。
二、复查要求
(一)复查工作要执行《办法》和《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复查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各推荐单位负责组织配合泰山杯奖现场复查工作,督促申报单位按《办法》和《细则》的有关要求做好复查准备工作。
(三)复查时若遇到节假日,请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做好工作安排。
三、复查纪律
为严肃泰山杯奖复查工作纪律,规范参与复查工作人员行为,请各推荐、申报单位及有关人员严格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评选工作纪律规定》(鲁建协〔2014〕17号)。
附件: 2014年度第二批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复查工程名单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4年10月13日
抄送: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建管局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秘书处
2014年10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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