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建工发[2011]34号
关于开展2011年外地进潍建筑业企业
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建工处(局)、外地进潍建筑业企业:
为加强外地进潍建筑业企业管理,提高对外地进潍建筑业企业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全市建筑市场监管体系,根据省建管局《关于加强省外进鲁施工企业管理的通知》(鲁建管行函字[2009]17号)和潍坊市建设局《外地进潍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潍建发[2010]2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外地进潍建筑业企业进行备案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0年12月底前进入潍坊市辖区内从事建筑经营活动
的外地进潍建筑业企业,包括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
二、 考核时间
2011年8月13至2011年9月10日。
三、 考核提报资料
1、潍坊市外地进潍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正、副本);
2、企业工商、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建筑业企业安全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山东省外埠企业进鲁施工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年检);
6、2010、2011年两年来企业的业绩(附表一、附表二),企业进潍所承包工程的总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鉴证备案)及专业承包合同原件、劳务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法人授权驻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高工)、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管理人员等的资格证书、单位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身份证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8、 企业驻潍房屋租赁合同、固定电话、驻潍工商、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9、外地进潍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证明(协议书复印件)。
10、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行为证明材料(原件)。
11、工程项目所在地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证明材料(原件)。
四、有下列行为的不予考核
1、违反山东省和潍坊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
2、超资质类别、等级范围承包工程的;
3、将承包的工程转手倒包或违法分包的;
4、伪造、涂改、转让、出借资质证书的;
5、技术人员比例失调、无证上岗、或技术工种配备不足进行劳务作业施工的;
6、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机管员、预算员、资料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7、总承包企业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黑包工)的;
8、未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未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9、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
10、建筑企业资质等级二级以下的。
五、其他有关事项
1、符合考核条件的外地进潍建筑业企业,请根据通知要求持有关资料于9月10日前到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市场管理科办理。
2、对逾期未考核的,视为自行放弃,备案证予以注销,并在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取消在潍坊辖区内一切建筑经营活动资格。
3、考核提供的资料审验后原件退回。
4、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将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的外地进潍建筑业企业有关处罚文件、通报及处罚通知等复印件,于2011年8月18日前报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市场管理科。
5、备案证考核工作是我市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工作,也是提高对外地进潍建筑业企业管理水平、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预防民工工资拖欠、保持行业稳定的有效途径。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建筑业管理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尽快组织各自辖区内外地进潍建筑业企业持相关材料到市建工处市场管理科进行考核。
联系电话:0536-8890287
联 系 人:高炬
附表一:2010年外地进潍建筑业企业施工情况统计表
附表二:2011年外地进潍建筑业企业施工情况统计表
二0一一年 八 月 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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