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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潍坊市建筑业岗位培训和建筑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意见
来源:本网 添加时间:2011/4/2

   

潍建工发[2010] 1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潍坊市建筑业
岗位培训和建筑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建工处(局)、建筑业岗位培训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建管局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继续抓好我市建筑业岗位培训与建筑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促进我市建筑业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现结合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业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建筑业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岗位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是我市建筑业加快实施人才战略的总抓手,是培养高素质管理人才,提高建筑工人操作技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各县市区建筑业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培训、教学、考务的过程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尽快解决。着力抓好人才培训,切实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生产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力度,保证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全面提高我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我市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建筑业岗位培训和建筑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招生范围
各县市区建筑业主管部门及岗位培训单位所承担的建筑业岗位培训和技术工人培训鉴定工作由市建工处统一管理。所有培训工作必须报请市建工处统一安排,统一部署,严禁擅自安排培训任务。潍坊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潍坊市机械工业学校(安丘)、寿光市城乡建设人才培训中心、潍坊市工商职业学院(诸城)和临朐县工贸职业中专等5家培训单位负责建筑业岗位培训工作。潍坊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市直及未设培训机构县市区的培训任务,其余岗位培训单位原则上只限在本县市开展培训业务。
    各县市区的建筑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由各县市区鉴定站负责,市直施工企业由市鉴定站负责。
    三、建筑业岗位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任务目标
    各县市区建筑业主管部门及岗位培训单位要按照省局及市建工处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早计划、早安排,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培训任务。具体要求按照((潍坊市建筑业企业岗位培训与技能鉴定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四、几点具体要求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建立健全有关建筑业培训和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教务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注重师资队伍的建设。要建立和完善教师考核评估标准,要有教学质量评估及信息反馈机制。专业教师不仅要看学历、职称,更要注重实际业务能力和授课效果。要组织专业教师开展课题研讨,交流授课经验,听取学员意见,并定期进行业务考核,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3、加强教学设施的建设。要配置符合岗位培训要求的教学办公场地和教学设备,从数量、质量上保证培训工作的正常进行。
    4、加强考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考务管理制度和考场纪律,保证考务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自觉维护岗位培训工作的严肃性。杜绝为降低成本,缩短培训课时,甚至不经培训就报名考试的行为。要严肃考场纪律,不得出现抄袭、缺考现象,杜绝发生替考现象。
    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考试,没有参加培训或到课率不够的学员,不安排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不予办理证书。
    5、规范开班考试程序。各岗位培训单位每次开班前,必须上报《山东省建筑业关键岗位培训呈批表》,经市建工处同意、盖章后再到省建管局办理开班呈批、考试申请及办证等手续。办理开班呈批手续时,必须同时提供培训班的授课地点、学员名单、师资配备表和课程安排表。培训结束前一个月上报统考申请表,同时附电子版上报考生明细。市建工处考察培训教学情况后,决定是否报省局进行考试。培训考试必须安排在全省统考时间内进行。
    6、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核准的耀训收费标准,不能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尽量减轻企业负担。各期培训班的收费情况都要清楚无误,坚决不准乱加价、乱收费。
    7、加强档案管理。要注意平时有关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列有期班的全部资料要完整无缺的整理归档,包括:教学计划、学员登记表、考勤表、课程表、成绩单、师资配备情况等资料。
    五、加强管理,狠抓落实
1、为维护岗位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教学秩序整顿培训市场,市建工处将组织人员对开班授课的岗位培训单位和技能鉴定站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检查中教学效果差、考务管理松懈、作弊现象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检查过程第一次被发现问题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理;第二次被发现问题的,视情节给予暂停培训业务、取消本年度评先树优资格等处理;第三次被发现问题的,报请名建管局取消培训资格,今后不得承担与岗位培训有关的培训任务
2、未完成当年岗位培训和技能鉴定指标的县市区建筑业主管部门,本年度不得评为岗位培训和技能鉴定先进单位。
    3、今年继续对我市建筑业岗位培训单位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的范围、主要内容、考核结论的核定等按照《关于潍坊市建筑业岗位培训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潍建工施字[2009]7号)文件执行。各岗位培训单位根据文件要求整理相关资料,填写《潍坊市建筑业岗位培训单位考核表》,于5月30日前报市建工处施工技术科,同时上报电子版资料,电子邮箱:wfshigongke@163.com实地考核时间初定于6月上旬。
                                                          二O一O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建筑业  岗位培训  技能鉴定 意见
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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