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建工施字〔2013〕2号
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关于召开2013年潍坊市建工系统群众性
质量管理活动经验交流会的预备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建工处(局),市直施工企业:
为总结交流2012年我市建工系统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及组织QC攻关活动的经验、成果,更广泛深入的开展全市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工程项目技术含量,促进工程节能降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水平,经研究,拟定于3月下旬召开2013年潍坊市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总结2012年我市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经验,交流发布QC小组成果,表彰优秀的建筑业QC小组和QC成果,选拔推荐参加全省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经验交流会的代表。
二、会议参加人员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由负责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的1名同志带队;入会交流、发布QC成果小组成员1—2名同志。
三、发布QC小组成果注意事项
1、各县市区建工处要组织召开相应的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经验交流会,广泛收集,公正评选,择优推荐成果参加全市交流发布。
2、发布QC小组成果采用电脑多媒体形式,要求图像清晰、美观、整洁,发布时间不超过10分钟。发布人必须为小组成员,并现场回答评委和与会代表的提问。
3、与会参加QC成果发布的小组须准备成果书面材料1份(含电子版)和多媒体音像资料(光盘或U盘),于3月10日前报送市建工处施工技术科,以便汇编成册。书面材料格式见附件2。
4、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5、与会QC小组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几点要求
1、群众性全面质量管理活动是我市建筑业长期开展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在日常的行业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对这项活动的宣传力度,多方式、全方位广泛发动各资质等级、各专业类别的施工企业参与进来,将分配名额用足用好,把真正有创新、有效益、有影响的成果发掘出来,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促进我市的群众性全面质量管理活动蓬勃开展。同时,评审结果将与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工程业绩、评先树优等工作有机结合。
2、群众性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经验交流会是建筑行业进行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经验交流的有效平台,各建筑企业要认真准备、积极参与,并以此为契机,充分汲取先进的施工工艺、施工管理方法,不断提升自身的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附件1:与会QC成果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3年QC小组成果编制格式及要求
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3年2月17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3年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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