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建工发〔2012〕28号
关于评选二O一二年度
潍坊市建筑工程质量“鸢都杯”奖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建工处(局),市直建筑施工企业、外地进潍建筑施工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深入实施精品工程战略,通过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创名牌,树品牌,推动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根据《潍坊市“鸢都杯”奖评选办法》,决定继续在全市建筑行业内开展二○一二年度潍坊市建筑工程质量“鸢都杯”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省、市、县(市、区)的建设计划,正式立项批准、核准或备案,符合开工建设规定程序的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工程所在地为潍坊境内(含外地进潍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的工程)或我市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市外工程项目。
(二)工程项目主要包括:
1、公共建筑工程:
①1.5万座以上的体育场;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1500座以上的游泳馆或多功能影剧院;②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宾馆、候机楼、铁路站房、教学楼、图书馆等;③高度250米以上的电视发射塔;④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仿古建筑及历史遗迹重建工程;⑤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其它公共建筑工程
2、住宅工程:
①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小区;②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小区组团;③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
3、工业建设项目:
主要指工业建设项目的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厂房、车间;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相对独立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4、交通工程:
①全长在20千米以上的高速公路和60千米以上的一级公路;②长度在1千米以上的独立公路、铁路大桥;③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大型互通立交及其他大型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二、推荐条件
1、 2009年9月30日至2011年9月30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被省市主管部门或协会评为“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样板工程”、“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优良工程”、“优质结构工程”的项目。
2、工程应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城市规划、国家和部颁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节能环保设计标准。
3、按照国家和部颁施工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质量验收标准进行了质量验收,竣工资料已经备案的工程。
4、工程建设过程中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综合执法检查中未被通报,无质量投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5、住宅小区总体设计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小区内公建、道路、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合理,庭院绿化符合要求并已完成绿化,小区管理优良到位;所有单位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参与住宅小区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不超过三家。
6、小区组团所在住宅小区的建筑面积必须在8万平方米(含)以上,小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都按照批准的小区规划、设计要求全部建成,满足使用要求;小区内各类房屋建筑的平面布置、立面造型以及配套设施等,均符合城市规划、设计和规范标准要求;组团内所有单位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参与小区组团施工的建筑企业不超过两家。
7、工程满足各项使用功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住宅工程入住率在60%以上,工业设备安装工程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要求,用户满意。
8、工程获得市级以上“安全文明工地”称号。
9、工程获得潍坊市“优质结构工程”且符合“鸢都杯”奖申报条件的优先推荐。
10、获得市级以上QC成果奖、工法、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优先评审。
11、应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项目使用了预拌混凝土。
12、主承建单位必须为“潍坊市建筑业协会”会员。
三、申报程序
1、施工企业根据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填写“鸢都杯”奖申报表并组织申报资料。
2、各县市区建筑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的工程实体及资料进行初审认可后,以正式文件报市建筑业协会;市直施工企业和外地入潍施工企业施工的市直工程可直接申报至市建筑业协会。推荐申报两项(含)以上工程时,应在文件中表明推荐申报的次序。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资料总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2、“鸢都杯”奖申报表一式3份(其中2份请单独装订);
3、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的复印件1份;
4、工程项目报建批件(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复印件各l份;
5、证明工程项目设计水平先进的文件或证书(复印件)1份;
6、工程概况和介绍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一式2份;(其中1份请单独装订);
7、获得市级以上工程质量奖项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8、获得市、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荣誉的文件或证书复印件1份;
9、节能建筑认定材料复印件1份;
10、Ⅰ类、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
11、使用预拌混凝土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份;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技术监督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各1份;
1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1份;
14、工程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没有违反建筑市场秩序行为受到处罚,没有质量安全事故,以上证明材料各1份;
15、工程中标通知书;
16、总承包或主承建合同书的复印件1份;
17、主要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承包合同)和有关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的复印件各1份;主要参建单位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证明;
18、能反映工程概况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彩照10张;
19、工程竣工的总平面图和主体单位工程的平面、立面、剖面图的复印件各1份;
20、潍坊市建筑业协会会员证书复印件1份;
21、配有解说词的工程DVD光盘1张,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五、报送时间
各县市区建筑业主管部门、市直施工企业、外地进潍施工企业将工程申报材料及推荐文件于2012年10月25日前报市建筑业协会。申报项目初审合格的,市建筑业协会将组织专家复查组于11月上旬进行核查,11月下旬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验收程序
“鸢都杯”奖的申报、复查、评选工作,将严格按照潍坊市建筑工程质量“鸢都杯”奖评选办法进行,在听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汇报、观看工程DVD影像资料、审查技术资料、检查工程实体情况后,专家组形成初步意见,再提报评委会评审。
联系人:陈玉华 电话:8797087
附件:1、2012年“鸢都杯”奖工程申报表
2、2012年“鸢都杯”奖工程推荐汇总表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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