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市场检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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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添加时间:2014/10/13 |
潍建建字〔2014〕 26 号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市场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属各开发区建设局,市直在建工程项目各责任主体单位:
按照《全市建筑市场管理包靠督导和考核通报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潍坊市防控城市扬尘污染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10月10日起,在全市开展建筑市场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2、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法定建设程序办理情况、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合同管理、劳务工资管理与劳务工资发放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扬尘治理等。具体按照《潍坊市在建项目市场管理考核打分表》(附件1)和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评分标准(附件2)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三、整治重点
通过检查,重点整治法定建设程序办理不规范,违法发包、分包、转包、挂靠行为,劳务用工不规范和劳务工工资发放不到位,以及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扬尘污染防治不力等问题。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建筑市场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建设局成立全市建筑市场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检查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孙占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东民 市建筑工程管理处主任
成 员: 孙学明 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副主任
张宝忠 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副主任
彭玉刚 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副主任
房孝建 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6个检查小组(市直检查组2个,县市区检查组4个),具体落实检查工作。
五、时间步骤
(一)市直检查和县市区(开发区)自查自纠阶段(10月10日¬—10月25日)。
1、市直检查。以潍州路为界划分东西两个片区。东片区检查组,组长:房孝建,成员:张科伟、高炬、赵光义,联系人:高炬8890287。西片区检查组,组长:彭玉刚,成员:董绪平、姜永行、杜德生,联系人:杜德生8890287。
2、县市区(开发区)自查自纠。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检查内容,对所有在建项目、商品混凝土企业和预拌砂浆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对县市区(开发区)抽查督导阶段(10月26日—11月10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市场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个县市区(开发区)随机抽查在建项目不少于5个,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抽查2家以上,其中城区6家重点控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全部检查,具体检查项目和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这次建筑市场检查工作。开展好这次建筑市场检查活动,是落实好全年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任务的有效措施,是促进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的关键步骤,是减少春节前农民工欠薪上访的重要工作。各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在建项目市场管理考核。请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主管部门要求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对照《在建项目市场管理考核备查资料清单》(附件6)认真准备备查资料和填写附件3、4¬、5表格内容。
所查内容必须在受检工程现场出具有关证书和材料原件。证书原件在主管部门押扣的,由押扣部门出具证明。未提供原件和证明材料视为没有。
3、施工现场检查时,施工企业总部相关负责人须到场协助检查。
4、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资质证书、劳动合同和劳动保险必须统一,否则不予确认。
5、严肃工作纪律。各督导考核组要严格工作纪律,就餐一律吃工作餐,不准饮酒。督导考核人员要依法行政,廉洁自律,自觉维护行业主管部门的形象。
附件:1、潍坊市在建项目市场管理考核打分表
2、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评分标准
3、XX公司XX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统计表
4、XX公司(间接)劳务用工情况统计表
5、XX(劳务、专业)公司(直接)劳务用工情况统计表
6、在建项目市场管理考核备查资料清单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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