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①鲁政发(1995)101号《关于加快山东省建筑业发展的决定》②鲁政办发(1995)77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委等部门关于改革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的报告的通知》③潍坊政发(1996)64号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潍坊市建筑企业劳保费用行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收费标准: 建安工程总造价的2.6%收取。提供资料: 携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缴纳地点: 潍坊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备 注: 凡前期未按时缴清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应先缴清前期相关费用,再办理新开工工程养老保障金缴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