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以城市深度保洁示范路创建为抓手力促中卫精神落地生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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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添加时间:2015/12/14 |
近日,山东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开展城市深度保洁示范路创建活动的通知》,决定在17个设区市开展城市深度保洁示范路创建活动,活动范围是建成区内由环卫部门管理的主干路。
深度保洁示范路的标准是:车行道地面尘土每平方米不超过5克,人行道每平方米不超过10克,道路可见垃圾(不包括树叶)停留时间不超过5分钟;车行道、人行道全部做到路面见底色,道路护栏无污迹、积尘,沿路垃圾收集容器完好、整洁;道路保洁作业二次扬尘污染控制到位,作业后路面无污水、污泥、杂物。
《通知》要求,深度保洁示范路实行机械保洁为主,人工捡拾为辅的保洁作业方式。机动车道全部实行机械化联合作业,非机动车道实行机械化洗扫或吸扫,并每周冲洗路沿石、人行道2次以上。
省住建厅要求17市环卫主管部门对城市主干路保洁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创建计划,落实创建措施、实施单位、监督考核部门。省厅将制定保洁示范路评价实施细则,通过实地暗访、现场评价等方式,对各地申报示范路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经省厅审核后予以公布,同时通报各市深度保洁示范路占城市主干路总数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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