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市直在建工程项目市场检查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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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添加时间:2016/9/21 |
潍建工发〔2016〕25号
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市直在建工程项目
市场检查情况的通报
市直在建项目各责任主体:
根据市住建局《潍坊市建筑市场规范管理年活动方案》和市建工处《关于对市直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第三季度市场检查的通知》要求,9月5日至9月13日市建工处检查组对市直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建筑市场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采取听、看、查、评、讲的方式进行,即现场召开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负责人参加的市场行为监管交底会议,听取各方负责人工程建设情况汇报,查看工程现场施工管理情况,查阅建设手续、企业资质、工程合同和人员证件,对工程项目市场行为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共检查市直在建工程28个,其中未开(复)工、长期停工的项目6个,对其进行了调查;竣工收尾和达到验收条件的项目8个,对其进行了一般性检查;正在施工的项目14个,对5个新开工程项目进行了监管交底。本次检查共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不良行为整改通知书3份,纠正违法违规不良行为37条,签订建筑市场行为监管交底书和企业防范处置拖欠劳务工资目标责任书(承诺书)5份。
二、存在问题
(一)建设单位
1、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组织施工。如:恒大名都6#、9#、10#、34#楼及车库、恒大影城工程。
2、大多数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对工程项目劳务工资发放实施监控,未提供当前劳务工资结清证明和承包方书面承诺。
(二)施工企业
1、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部人员不符合法规要求。一是中标建造师未能在岗履职或履职不到位。未在岗履职的,如:福建省正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潍坊和平广场项目熊作胜。二是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未在岗履职,如:潍坊力拓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方树协、王伟、张海东,潍坊市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李天超、张涛、王毓林。三是现场管理人员不能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关系证明等资料,如:山东天石装饰有限公司潍坊市人民医院外科病房楼项目张海艳,潍坊昕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茂华爱琴海项目管理人员。
2、施工企业(总承包、专业、劳务)未按要求建立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一是多数企业未设置劳务管理机构。二是现场劳务员配备不齐,履职不力。三是劳务用工管理实名制落实不到位。劳务用工合同不真实,劳务作业人员进出台帐更新不及时,劳务工资未按月发放,工资发放存在代领代签等现象。四是劳务工资发放未按要求建立层级监控机制。
3、劳务公司派驻项目管理人员、总承包企业自有劳务人员,均未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关系证明等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资料。
三、问题处理
1、对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组织施工的工程项目,下达《建筑市场不良行为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上报市住建局并送报开发企业信用评价部门。
2、未履行发承包合同约定和工资发放层级监控职责的建设单位,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记录不良行为并在潍坊建筑业信息网上公示。
3、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中标人员不到岗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记录不良行为并在潍坊建筑业信息网上公示;问题严重的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4、对劳务用工管理和劳务工资发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记录不良行为并在潍坊建筑业信息网上公示。
四、下步要求
(一)认真搞好问题整改。对于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项目市场监管员要具体靠上,责任科室跟踪检查,尽快使问题整改到位。
(二)切实履行市场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各责任主体要紧紧围绕建筑市场规范管理年活动方案的要求和市场监管交底书明确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职尽责,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依法顺利进行。
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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