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建工施字〔2014〕10号
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关于印发《2014年潍坊市建筑业岗位培训与技能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建工处(局):
现将《2014年潍坊市建筑业岗位培训与技能开发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4年4月14日
2014年潍坊市建筑业
岗位培训与技能开发工作意见
2014年潍坊市建筑业岗位培训与技能开发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建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市2014年建筑业工作要点,以全面提高我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为重点,大力实施人才开发战略,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生产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力度,强化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鉴定质量,切实提高我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继续实施创建农民工业校,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为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一、中级关键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建筑业企业中级关键岗位培训。2014年,各县市区建筑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在企业资质管理、工程招投标和施工现场管理等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根据全市建筑业岗位培训目标,结合各自实际合理安排计划,努力达到持证上岗率100%。全市建筑业企业中级关键岗位培训力争突破2000人。
2、建筑业企业中级关键岗位持证人员继续教育。严格执行中级关键岗位持证人员每三年必须参加继续教育的规定,确保我市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和所持证件有效期的连续性。各县市区建筑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登陆山东省建筑业企业关键岗位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年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及时报名参加继续教育。中级关键岗位持证人员的继续教育突破4000人。
3、为中级关键岗位人员增加继续教育批次。省培训中心为有效期至2013年12月且至今仍未参加继续教育的关键岗位持证人员,单独设置了继续教育考试批次,考试时间为6月28日,各县市区主管部门按要求认真组织有关人员报名参加。
二、职业技能岗位开发管理工作
2014年全市建筑业生产工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目标为5600人,其中技师(含高级技师)600人,高级工2000人,中级工3000人。我处根据各地建筑业从业人数和累计完成情况,分解下达2014年各县市区建筑职业技能鉴定计划。
1、不断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一是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和《关于加强全省建筑业技师培养工作的意见》精神,制定我市的技师培养工作规划。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企业向培养高技能人才方向拓展,逐步扩大技师培养和评审范围,改善我市建筑业技师短缺局面和建筑工人技能体系架构。三是认真做好建筑业技师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和操作技能水平,增强技师的创新能力,切实发挥技师的骨干作用。四是指导企业开展设立技师工作站,搭建技能人才培养、管理和使用平台,完善企业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
2、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一是创新和完善适应建筑行业特点和要求的农民工培训工作机制。依托建筑业培训基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开展针对性较强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严格培训过程管理,确保培训效果,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培训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加强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和综合管理。符合建校条件的施工项目必须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农民工业余学校教学要因地制宜、因人施教,注重施工现场教学和培训辅导,做到学以致用。依托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组织开展适合农民工参与的文体活动,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满足农民工的文化生活需求。三是广泛开展多工种高级工培训,促使我市的建筑业技术工人等级结构进一步合理,为建筑业技师的推荐与培养工作做好人才储备。
3、加强各级建筑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鉴定站建设。提高培训鉴定水平,确保培训鉴定质量。结合工作发展实际,依托现有培训教学单位开展考核鉴定工作。要求鉴定机构按照《潍坊市建筑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管理规定》,迅速建立健全制度、人员、设施等软硬件条件,严格执行“六统一”管理规定,完善各项管理和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和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逐步建成设施先进、工种(专业)涵盖面广、具备社会化鉴定标准的培训基地和鉴定场所。
4、积极组织开展建筑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在辖区内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技术大比武、素质大提高”,组织举办技艺交流和技能展示活动,引导更多产业工人学文化、学技能,进一步促进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不断提高。
三、几点要求
1、关键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全年考务工作仍然以两次全省统考为中心组织开展。自今年开始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统考前两个月结束,各县市区建筑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我处下达的年度工作考核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的培训计划和保证措施。关键岗位培训的重点要放到新成立和升级资质企业上,积极探索建筑业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
2、建立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人员台账。各县市区建筑业主管部门要对其辖区内建筑企业(含外地入潍)的人员建立台账,掌握岗位、工种、等级、人数等数据信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完善配套联动机制,把企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作为市场检查、资质审核、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评先树优的重要考核指标。对达不到持证上岗要求的企业、工程项目,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3、规范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各培训教学单位、鉴定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建筑业主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严格开展考务管理和学员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和鉴定水平。市建工处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业岗位培训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潍建工施字〔2013〕12号)要求,不定期对各培训单位和鉴定机构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年终对各培训学校全年的培训工作进行打分考核,对不达标的培训学校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通报、取消培训资格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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